应对重污染天气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在行动******
6日,哈尔滨市、绥化市分别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橙色)预警提升至Ⅱ级(橙色)预警。为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党组2023年第1次会议,听取哈尔滨市、绥化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统筹调配资源力量,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突出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管控、散煤污染管控、国控站点周边管控,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全力以赴保障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6日至7日,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哈尔滨市多个区域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未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停产或限产措施的企业,督导检查组责令企业按照要求停工停产限产。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督导检查组发现,美佳粉末涂料厂未按照“涂装印染环节、热压环节停产”的应急减排措施执行,责令该厂停工停产。哈尔滨团结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隆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散煤、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良,督导检查组将其移交执法人员查处。
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督导检查组发现,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应急减排措施,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鑫麒印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报达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应为长期停产,现场却正在生产。
在哈尔滨市平房区,督导检查组发现,佳联(哈尔滨)食品有限公司预警应急期间,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严,5日减产量未达企业应急预案中设定的10%的比例(实际减产为7%)。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企业应急预案未更新、企业锅炉应急减排措施未执行、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
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督导检查组发现,红星路卡迪旺食品厂及哈尔滨柯迈斯工具有限公司合围区域院内与哈尔滨烨泽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均存在违法使用散煤的现象。
督导检查组在企业检查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以执法高压态势促进空气质量全面好转。企业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按要求迅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待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后尽快恢复生产。
执法检查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在检查生产企业时,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就如何抓好固废管理、扬尘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等问题和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
督导检查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此外,我省多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成立监督检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通过省市联动,确保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成立24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减排清单内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加药记录、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苫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189家次,棚户区32个,街边商户38家,清理露天烧烤12处,查处烟花爆竹燃放14起,发现1家企业灰渣未封盖,已对其进行督促整改,企业已立行立改。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10个县(市)、区执法大队出动28名执法人员,对全市27家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三堆是否覆盖、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均未发现异常。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我省部分地区污染天气仍将持续。8日,哈尔滨、绥化、牡丹江、鸡西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中度污染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9日至10日,哈尔滨、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11日,哈尔滨、大庆、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落实省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批示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列入污染减排清单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工作,严防死守,坚决督促企业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紧盯散煤污染,重点关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棚户区散煤使用情况,抓紧推进《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实施散煤源头减量、散煤清洁替代、供应能力提升、基础设施保障“四项工程”,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吴玉玺)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⑩科技创新是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作者:王晓君、毛世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战略部署。会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但农业强国建设任务重、涉及范围广,核心利器在于科技创新,科技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首要驱动力。
一、深刻理解科技创新在农业强国建设中重要驱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组成部分,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不断渗透到“三农”发展全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提升,科技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突出强调,科技创新是引领农业现代化的第一驱动力。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才能让农业产业强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突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走生态低碳之路,赓续农耕文明,才能让农村美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才能让农民富起来。未来,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战略地位,优先支持,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农业强国道路。
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的三大短板
世界农业强国的共性特征之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2021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1%,农业科技创新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短板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研发实力整体不断提升,但原始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全球竞争力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竞争力稳居全球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论文总发文量、高被引论文量和Q1期刊论文量均排名第一。中国农业发明专利申请以62.83万件保持全球第一。但我国农业基础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世界农业强国种业已进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育种“4.0时代”,我国仍处在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为主的“2.0时代”至“3.0时代”之间,种业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缺少重大突破性的理论和方法,关键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水平相对较低,国际竞争力优势相对较弱。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但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现有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974个,农林类院校98所,涉农类规模以上企业约7万家。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短板在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显示,我国389家上市涉农企业创新指数为47.28(满分:100),创新能力整体偏低,涉农企业创新投入强度2.60%,为全行业的一半,且尚未成为创新决策和创新组织主体,75%不具备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农业农村部级别的创新平台及博士后工作站。
三是建立了世界最大农技推广体系,但基层推广公益性属性不断退化。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为农业发展做出过极大贡献。截至2020年,农业农村部所属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综合站五个系统,部、省、地、县、乡五级,共有国家农技推广机构7.55万个,农技推广人员51.40万人,如此庞大的农技推广队伍,既服务于分散经营的2.3亿小农户,也服务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300多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农业生产区域2400余个县。但当前由于科研、教育与推广体制相互脱节,农业推广资金严重不足,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在某些地方正在不断退化,基层推广人员队伍正不断萎缩。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发力点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出短板,不断突破科技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实现,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强国建设要坚持农业科技优先发展方针,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让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由2020年的0.67%尽快提高到全国科技投入强度平均水平(1.5%),并且逐步接近农业强国水平(2%-3%)。加大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比重,由2020年的4.53%逐步提高到10%左右水平,进而达到世界农业强国的水平(15%左右),支撑多领域实现“从 0到 1”的原创性突破创新,强化对基因组学、作物杂交育种理论、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成灾机理等基础研究支撑。
二是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健全优质涉农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尽快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扶持一批科技型骨干涉农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建立。引导中央企业、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尽快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细则,推广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三是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新跃升,壮大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通过基层乡镇机构改革,规范设置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专岗,进一步整合各方人力资源,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公费农科生中充实基层农技人员力量,优化基层农业工作体制机制,给予充足编制和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清单等方式,支持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农技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个性化精准化农技服务,引导其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结机制。